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客观的立场,经讨论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