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审 计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 员会(以下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及核查工作。审计委会员的主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 独立审阅公司财务汇总、呈报程序、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成效,通过对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进行检查评价,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 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 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