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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人丽妆: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FANGDA PARTNERS 上海 Shanghai·北京 Beijing·深圳 Shenzhen·广州 Guangzhou·香港 Hong Kong http://www.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200041, PRC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 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任何中国法律法规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发表任何 意见。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基于以下假设:(1)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 本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2)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的事实和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