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 能作用,规范完善董事会运作程序,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会议可根据 需要研究讨论上市公司相关事项,并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出发进行思考判 断,形成讨论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需召开。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于召开三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情况紧急需要尽 快召开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 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召开方式、议案、参 会人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内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