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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SRXSRX(SH:605168)2023-12-12 10:07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员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人行传 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担任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