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券商及其他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授权主体: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子(孙)公司。 现金管理额度及产品类型: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有效,本次理财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涵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批准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授权 额度范围及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