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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 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