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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丰电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占多数。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董事会认定高级管理人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