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丰电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并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成员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而且至少应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