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丰电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核查意见
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 (A股)35,2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24.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5,008,000.00元; 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791,248,188.2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对 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444050_B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以及《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说明》中对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披露的相 关内容,公司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帅丰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