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谨慎的 原则,对公司将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房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就该事 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the and 杨洪新 冷 军 7 fR 姜苏挺 月 8 日 年 10 7023 is 公司此次增加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 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七次会议审 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