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月 1 第一章 声 明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上市公司"或"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 务顾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福莱新材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福莱新材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福莱新材提供,福莱新材已 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 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 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