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福莱新材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的公告
二、 抵押自有资产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授 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金额 为准。在上述最高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内,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所有签署的融资、授信相关合同文件均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可以 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办理融资,最高额抵押、质押债权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该最高额债权限额以抵押物、质押物的评估价值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 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超过该额度范围的授信及融资,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授权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