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福莱新材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 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 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或"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的相关事宜 | 证券代码:605488 |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 公告编号:临 | 2024-0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