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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石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南京冠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资金占用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侵害公司财产权利, 谋取公司商业机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 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 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含委托贷款),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 比例提供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