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对外担保制度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六条 被担保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前按照本制度规定报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比 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