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澜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 在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