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 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 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 2 次,无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