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普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杰普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1、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