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盾量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 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 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至(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