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芯源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审议<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