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 的态度,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 一回购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人民币2,000 万元(含)至 4,000 万元(含), 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本次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