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董 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