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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芯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NovosenseNovosense(SH:688052)2023-09-18 10:24

3、公司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 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并同意以 49.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0.00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