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锐精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 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授予 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 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