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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股份: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Chengdu JOUAVChengdu JOUAV(SH:688070)2023-10-27 09:58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