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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得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