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从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22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3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