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晶晨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手续。 三、《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