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元医药_7-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 第一部分 | 律师声明事项 3 | | --- | --- | | 第二部分 | 对《首轮问询函》的回复 4 | | | 一、关于本次募投项目(《首轮问询函》问题 1) 4 | | | 二、关于前次募投项目(《首轮问询函》问题 2) 10 | | | 三、关于其他(《首轮问询函》问题 8.2) 15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德恒 02F20230015-00005 号 致: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 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出具了德恒 02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