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元医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皓元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皓元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皓元医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 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6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4.99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208,81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619,690.14 元(不含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