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皓元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事项规模适度,属于利用融资渠道盘活现有资产,满足日 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融资条件与偿债能力;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 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