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元医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投资规模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皓元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皓元医药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6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4.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8,814,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