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23年11月修订)》、《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勤 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 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 责: (一) 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 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沟通; (三)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及时披 露; (四) 对年报中需要独立董事审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