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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以及《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认真审阅 并全面了解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现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一、关于《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小琴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王小琴女士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备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公司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