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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 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 况与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相 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