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 2024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系正常 的商业经营行为,交易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 价格执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较好地 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