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经审阅拟聘任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相关 材料,我们认为本次拟聘任的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具备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未 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本次聘任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吕海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唐秀雷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芳源 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