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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芳源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要求披 露的信息,公司应按有关监管规定及时向有关监管机构或上交所报备,并按规 定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媒体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