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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SOKANSOKAN(SH:688157)2023-08-08 10:58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 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核查和验证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资料均 已向本所披露;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有 效的,有关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