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股份: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松井股份"、"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松井股份上市后的 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 | 1 |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 | | 工作计划。 | 划。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 保荐机构已与松井股份签订承销与保 | | |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 | 2 |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 | |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