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科创板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 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和条件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 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