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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特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GDTCGDTC(SH:688186)2023-11-22 11:24

独立董事签字: 庞晓楠 王 健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不存在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