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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医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载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 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 2869号 (第一页,共二页) 油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哲医药")于 2021 年 12 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 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迪哲医药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 -- 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 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紧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