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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以下无正文)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2020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20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