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道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 案。 独立董事:陈全世、梁丹妮、刘瑛 2023 年 8 月 25 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