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派科技: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各位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我们同意《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