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派科技: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包括: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