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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合集成:晶合集成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 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肥晶 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充分讨 论的基础上,现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收购新晶集成少数股东股权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运营和决策管理效率, 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本次股权交易事项遵循公 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形;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原则,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 投")与外部投资人签订补充协议暨变更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