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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合集成:晶合集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3.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的激励对象转让已生效限制性股票时应保留不低于获授限制 性股票总量的 20%至任职(或任期)期满且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合格后进行。 4.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 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 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5.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1 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一、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 | | | | 获授的限制性股 | 占授予限制性 | 占本计划公告时 | | --- | --- | --- | --- | --- | -- ...